據海峽都市報5月14日報道:4月26日,福州福州市公安局洋中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采耳店的采耳稱宿女員工報警,稱自己在宿舍內發現了一個隱藏的店女店鋪法醫秦明之讀心者微型攝像頭,角度隱蔽,員工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現微型攝像
接警后,老板理由理需留日民警迅速出警并展開調查。警方經現場勘查和技術研判,展示證據自己政拘民警很快鎖定了安裝者,后承正是認系法醫秦明之讀心者這家店的老板吳某。
面對民警的安裝詢問,吳某起初還想辯解。為管但當民警將完整的被行證據鏈擺在他面前時,他啞了火,福州最終承認攝像頭是采耳稱宿自己安裝的。至于原因,吳某給出的理由是——“為了管理需要”。
在女員工宿舍安裝攝像頭偷拍日常生活,該行為不僅嚴重違背社會公德,更直接侵害了員工的人格尊嚴和個人隱私權。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吳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來源:海峽都市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